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江华县纪委、县法院党组决定:
2018年3月16日,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江华瑶族自治县国民法院接到有关法官喝酒的举报,敏捷组织纪检监察部分查处。
原题目:永州中院刑庭副庭长等4人违规饮酒,3人被撤职1人党内警告
永州中院党组决议:
义务编纂:张玉
二0一八年三月二旬日
永州法院将始终把纪律和规则挺在前面,坚持不懈正风肃纪,欢送宽大干部监视。
经查,3月15日下战书,江华法院刑庭庭长陈菁、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白荣军等一行八人乘坐该院湘MA046警车,前往永州市冷水滩区履行公务。当晚,26333香港七码会资料,在永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黄校军私家支配下,在一饭店吃饭,中院唐优国等三人介入,其中黄校军、陈菁、白荣军、唐优国饮了酒,在大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
一、给予陈菁党内严峻警告处分,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庭长职务。退出法官员额。
起源: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一、给予黄校军党内重大警告处分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庭长职务。退出法官员额。
三、对参与就餐的其余人员跟分管副院长给予诫勉谈话。
二、给予唐优囯党内忠告处罚。
二、给予白荣军党内严峻警告处分,免去其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。退出法警步队。
黄校军部署在公务运动期间的陈菁、白荣军违规饮酒,唐优国参加饮酒,违背了公务职员在公务活动期间不得饮酒的相干划定。
三、对参与就餐的其别人员和分管副院长给予诫勉谈话。